20日,针对陕西省国土厅矿权纠纷案否定陕西两级法院判决一事,最高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表示,对于法院的生效判决,行政部门不能够干扰生效判决的正常履行。孙军工称,有关部门收到协助执行通知书和相关的司法建议函后,应该采取相关的联动措施。相关部门不应当对生效的法律文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包括司法建议函进行实体审查。如果对法院的判决有异议,有法律明确规定的救济途径,不能够干扰生效判决的正常履行。 据《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