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我省将按《安徽省直职工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考核试行办法》,对省直职工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定点医疗机构执行生育保险医疗服务协议、各种费用标准执行等情况。年度考核总分在70分以下者,将被解除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协议关系。相关部门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或取消资格。 记者 刘元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