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昨日下午,合肥市庐阳区城市管理局举行了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会。“某公司未经批准在公共场所举行商业活动”和“某快餐店出店经营”这两起被从重处罚的案件接受了群众公议团审议。
在审议到某快餐店出店经营的案件时,一位公议员提出,该快餐店出店经营有10多平米,经执法人员责令整改后还不整改,虽然已经根据《合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处以了上限500元的处罚,但这样的处罚仍然太轻,500元的罚款一分都不能少。最后,5名群众公议团成员一致认为,城管局处罚决定适用法律条款准确、符合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维持城管局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