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份来自法院的调查,内容让人触目惊心:“80后”人长大了,心没长大,他们当中的一些人,缺乏为人父母的责任感。
“80后”父母最大的“亮点”是年轻,但年轻不乏轻率。孩子出生后没多久,一些“80后”父母便“劳燕分飞”,除财产之外,最头疼的便是他们曾经的爱情结晶——孩子。
据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统计,该院近两年来进入实体审理的涉及“80后”父母的抚养费、变更抚养关系、探望权案件共58件。其中父母双方均为“80后”的是21件,一方为“80后”的是37件,2009年的数量比2008年增加了19.0%。因孩子问题进入审判程序的“80后”父母越来越多。
A.如此夫妻
案件中很少见到高学历、高收入的“80后”父母,月收入在1000元以下的“80后”父母(包括无业者)占23.0%,月收入在1000~2000元之间的占69.2%。当然,这种情况与年龄阶层及案件性质有关,但从另一个侧面也反映出低收入、低学历者的“早婚早育”倾向,有的甚至未到法定婚龄就开始同居生子。
故事一:早婚的苦果
张强(化名)与丁雪(化名)是老乡,且同在北京打工。一次偶然的机会,他们认识了彼此,之后两人感情迅速升温,三个月后他们便开始同居,那时两人都才19岁。同居期间,他们生育了一对儿女。最终,因生活琐事两人无法继续共同生活下去,遂解除了同居关系。离散时,女方向法院提起诉讼,希望确认女儿由其抚养,儿子由男方抚养。而男方表示,两个孩子他都不愿抚养。
这是一个“80后”同龄人同居生子的真实故事,对离散导致子女抚养纠纷的“同居”,这仅仅是其中的一件。从丰台法院受理的案件来看,此类纠纷中“80后”先生子后结婚又离婚的或者离婚后同居生子的并不罕见,当然还有不愿被他人提起的作为“婚外情”的同居生子。
同居关系解除后,双方或其中一方往往会因为子女问题诉至法院,有要求确认抚养权的,也有索要孩子抚养费的,还有一些则主张探望权。
故事二:玩心不改的丈夫
小周与丈夫小王同为“80后”,两人自由恋爱后结了婚。婚后,小周发现丈夫整日沉迷于网络游戏,女儿出生后非但没有任何收敛的迹象,反而“愈演愈烈”。孩子哭闹不已,小王也还是游戏“要紧”,全当没听见。小周终于忍受不住,在孩子才9个月大的时候主动提出离婚,双方协议孩子由小周抚养。在小周抚养孩子期间,拒绝小王探视孩子,小王无奈向法院提起探望权诉讼。
从20岁到30岁,从弱冠到而立,“80后”从青涩走向成熟。然而,从受理的案件情况来看,“80后”依然有着孩提般的生活幻想。不少“80后”正是因为结婚、生子后依旧我行我素、玩性不改,才导致婚姻关系破裂。他们或是撇下爱人、孩子,和朋友一起酗酒,或是夜不归宿,或是在生完孩子后像完成任务似的,从此再过起“疯玩”的日子。
B.如此父母
在变更抚养关系的案件中,有要求将孩子变更为己方抚养的,也有要求将孩子变更为对方抚养的。“80后”所生子女大都年幼,有的才几个月大,不可能有自己独立的意思表示,他们是“篮球”或是“足球”,只能等着父母“抢”或“踢”。一旦“抢”不到或“踢”不成,接二连三的诉讼便开始了。
“80后”的“执拗劲儿”,一点不亚于其他年代出生的人。
有这样一起案件,男女双方经调解离婚后确定孩子由男方抚养。3个月后,女方起诉男方要求变更抚养关系,被判决驳回后不久,女方又以新的事实和理由再次起诉要求抚养权;当月,男方以孩子名义起诉女方索要抚养费;一个多月后女方又起诉男方要求探望权。在短短的半年时间里,两人以自己名义或以孩子名义相互起诉了四次。
与之类似的另一起案件中,男方先诉女方要求变更抚养关系,随后又起诉要求减少抚养费并于同日起诉要求探望权。女方也不“示弱”,以孩子名义先起诉要求对方给付拖欠的抚养费,后又起诉增加抚养费。在一年半的时间里,两人或以自己名义或以孩子名义相互起诉了五次。
“养不起就由我来养!反正就是不能给你抚养费。”在抚养费案件中,经常会听到“80后”被告说这么一句话。在这句话中,“你”不是孩子,而是抚养孩子的一方。在他们看来,给抚养费就是给对方钱,他们宁愿自己抚养孩子也不愿意支付抚养费,目的就是不让对方“霸着孩子占便宜”。
从案件情况来看,“80后”离异或分居时,孩子最小的才3个月,最大的也就只有5岁。他们在感情破裂之后具有解除婚姻关系的自由,但年幼的孩子却成了一方为难另一方的“资本”,或是双方互相斗气的“工具”。有的不想抚养孩子,推说自己没有能力抚养;有的即使取得了抚养权也不自己抚养,而是由其父母即孩子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来养;也有的争着要孩子,互不相让,即使对方取得了抚养权也依然不懈“斗争”,从未考虑孩子需要一个稳定的生活环境;有的不让对方探视孩子,千方百计拒绝对方与孩子接触;有的则不给孩子抚养费,或者拖欠抚养费,孩子已然与自己无关……
快点长大
法官呼吁:
“80后”是在改革开放以后出生、成长起来的一代人,伴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80后”在日益优越的生活环境中追求一种更加满足自我的生活方式。“80后”中不少是独生子女,在娇生惯养中长大,部分人难逃“稚嫩”、“轻率”、“自我”,成为父母或许对于他们自己而言都是始料不及的事情。
但既然已为人父母,不论多年轻,不论多草率,也不管再多再大的困难,“80后”都应该承担起家庭的责任、抚养孩子的责任。
如果“80后”父母本着孩子利益考虑,抚养关系、抚养费、探望权纠纷将会减少很多。
父母与子女间的血缘关系,是一个永远都无法改变的事实。离婚是自由的,但孩子是无辜的。希望“80后”父母多为孩子考虑,不要固执于自己的意愿,而要从孩子的最大利益出发,消除、弱化对立情绪,花精力去关注孩子的成长,给孩子一个健康、稳定的成长环境。这样,孩子的幸福才不会因为父母的分离而削减。
据《法律与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