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救车岂能被挪作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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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救车岂能被挪作私用

李松林
 

7月1 日,河南农民孙永军突发急病,被送到医院。但当需要转院时,医院却称急救车不在医院。在等候急救车时,孙永军死亡。据医院工作人员和当地民众反应,平时急救车每日早晚接送院领导上下班,十分规律。事后医院院长送5000元给死者父亲,但被拒绝。(本报昨日12版报道)

救护车成为医院领导私家车,河南并非始作俑者。早在去年8月和今年4月就有网友分别爆料南京市和马鞍山市救护车变为领导私家车的事例。如此来说,救护车被公车私用已非个别地区的偶然案例。而究其原因,是医院领导没把患者安危放在心上,而只想自己工作、生活便利。除此之外,医院领导之所以敢把救护车挪作私用,也与缺乏监督制约因素有关。

近几年来,各地在救护车管理使用方面曾出台多种办法和规定。虽然各地实际情况可能不尽相同,但总有一条主线贯穿始终——“防止任何单位或私人随意使用救护车,避免影响急诊出车。保证救护车处于备用应急状态,随时接受急救中心指挥”。这些条例也再次表明救护车在现代医疗抢救中的准确定位是“积极应诊,救死扶伤”,并非“公车私用,方便领导”。

良好的制度可能催生良好的社会局面,也可能因执行不力等因素而落得“竹篮打水”。当权力的运作受不到约束和监督,制度的效力得不到施行和发挥,急救车被医院领导挪作私用也就见怪不怪了。

急救车被医院领导挪用,不是一个小问题,这直接影响到患者的生死存亡。作为一个不轻松的社会话题,有关方面应对此进行深刻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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