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新社电 文化部、国家文物局日前发出《文化部办公厅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把握正确导向做好文化遗产保护开发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在对名人故里、故居或文化遗址等进行合理适度的开发利用时,要加强监管,防止过度的商业开发和对文化遗产内涵的肆意歪曲和滥用。对历史文化遗产要进行科学甄别,对历史文化名人的故里、故居、重要文物所在地的认定,要本着积极有益、少而精的原则,由权威的学术机构和专家参与进行认定。对于有争议的、未经认定的,不宜命名或宣传。严禁利用历史或文学作品中反面或负面的人物形象建设主题文化公园、举办主题文化活动等。为保证命名的严肃性,各地不宜对文艺作品中虚构的人物进行命名故里等活动。
通知还要求,各级文化、文物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文化遗产保护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文化遗产的科学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