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53辆奇瑞A3轿车被喷上“法律援助”专用标识,下发至阜南县法律援助中心等53个市、县两级法律援助机构,开向法律援助第一线。
交通工具的不足,制约了法律援助机构的服务。据了解,自今年初,省司法厅启动法律援助“基础建设年”活动,全面夯实法律援助工作的保障基础、工作基础和社会基础。此次配发到基层法律援助机构的业务用车是今年4月省司法厅和财政厅集中采购的法律援助业务用车,供市、县法律援助机构使用。业务用车的配备,将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机构的办案能力,推进法律援助便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