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组织非毕业班学生上晚自习,高一、高二年级学生周六、周日集体上课。昨天,省教育厅对部分高中违规办学行为动真格,滁州实验中学等五所省示范高中因补课等行为被“摘牌”,取消省示范高中称号。
据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全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地按照省统一部署,采取切实得力的措施,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仍有部分学校对省、市规范办学行为规定置若罔闻,严重违规办学。经群众举报和暗访核实,滁州实验中学、明光中学、界首中学、界首一中、泾县中学五所省级示范高中违反办学行为相关规定。
经暗访,滁州实验中学高一年级和高二年级周六上课,晚上上晚自习,其中走读生晚自习时间19:00至22:00,住宿生晚自习时间19:00至23:00;明光中学高一年级和高二年级周六、周日都上课,晚上上晚自习,其中高一年级晚自习时间18:30至22:20,高二年级学生晚自习时间18:30至22:50;界首中学、界首一中的高一年级和高二年级周六全天上课;泾县中学高一、高二年级周六上课,晚自习到22:30。
据介绍,省教育厅《关于坚决制止违规补课严格处罚违规行为的通知》(皖教秘基〔2010〕57号)已经明确规定,各校违规补课一经查实,取消其省、市示范高中称号,且两年内不得重新申报。根据上述规定,经研究,取消滁州实验中学、明光中学、界首中学、界首一中、泾县中学省级示范高中的称号,其省级示范高中的相关政策不再享受,两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提醒,各地、各校要深入学习规范中小学、幼儿园办学行为的一系列文件,深刻领会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国家、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各项规定,切实加强学校管理,加强对学生假期生活的指导,严格禁止假期补课,坚决改变加班加点、延长课外学习等严重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不科学的教学方式方法,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