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我国GDP增长速度远高于美国,而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却逊色于美国的上市公司?这与我国的公司治理大环境有很大关系。中国的上市公司多数被政府控制,根据大股东的性质来划分,上市公司基本上可以分为三类,一类是大型国有企业,是国资委管辖,如中国神华、长江电力、中国建设等中字头公司;另外一类公司是地方政府控股的上市公司,如广州控股、北京城建等;第三类公司是民营控股的公司,中小板和创业板的公司多数属于此类。第一类公司的追求目标是做大规模,这是与国资委的考核目标直接相关的。第二类公司的经营目标是增加地方税收和就业。第三类公司从表面看似乎与政府没有什么关系,但现实中只要上规模的公司都必须和政府搞好关系,要听政府的话,否则难以生存。总之,无论股东是什么性质的上市公司,它们的行为都必须服从政府的意愿。显然,政府的行为目标是追求GDP的增长,所有上市公司的行为也必然表现为不断从市场融资,不断增加投资,扩大公司规模。将多余的现金分配给股东的行为在我国的股票市场并不常见,大多数公司分红行为都是被动的,主要是要满足再融资的条件,其动机并非是要回报股东,而是要继续“圈钱”。于是,出现了我国股票市场上奇特的景象,每年上市公司的分红数量还没有股票投资者付出的交易成本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