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合肥市物价局获悉,从本月开始,合肥市经营服务用水、工业用水、行政事业用水归并为非居民生活用水,并实行基本水价相同。调整过后的基本水价为1.555元/吨。
虽然调整过后的基本水价一致,但是由于合肥市的水价中,在基本水价之外,还有城市附加费、污水处理费、资源费、价调基金,加上这些项目,经营服务用水、工业用水、行政事业用水最终到户价格还是小有差别,分别为:2.93元/立方米、2.55元/立方米、2.5元/立方米。而在调整前,三项水收费标准为3.25 元/立方米、 2.35 元/立方米 、2.4 元/立方米 。
据了解,长期以来工业用水价格一直低于经营等商业用水价格,实行工商业用水同价是国家和省、市政府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通过价格杠杆鼓励商业等服务业的发展。而随着经济发展,服务业商业亟需加大扶持力度,同水同价就提上日程。 记者 郁宗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