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负责人发一条短信约我谈话,却被派出所带走‘聊聊’,随后又被直接送到拘留所。不仅如此,行政处罚书上,我的身份证号码还错了8个数字,不是钓鱼执法又是什么?”昨日下午,刚从合肥市包河区法院开完庭的刘萍如是对记者说。对此,作为被告方的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则在庭审中表示,完全是依法办案,不存在任何违规及违法之处。
原告
短信约见却被警察带走
刘萍家住合肥包河区义城镇街道南徐村岗前97号。由于拆迁的问题,一直与街道办谈不好。直到2010年2月3日,她收到了街道办主任发来的短信:“刘萍你好:星期五上午到我办公室。”
“我等了整整一个上午,没见到街道办主任人影。” 原告刘萍在诉状中表示,“直到下班后,街道办公室工作人员将我领到一楼会议室。这时会议室已坐有四、五个人,双方为补偿交涉了一个多小时,不欢而散。随后,我又回到了二楼主任办公室。不久,有人通知我说领导让到楼下会议室谈话。万万没想到,我刚一下楼就碰到义城镇派出所的几名警察。”
对于自己被送到拘留所的原因,刘萍说:“2009年3月我全家三代人居住的房屋被包河区义城镇拆迁,补偿一直没谈好。2009年7月27日我还在南徐村村委会书记办公室遭打致伤。我报了警,求助了媒体,他们觉得我让他们丢了脸。”
疑点
身份证号码连错8个数字?
刘萍在诉状中表示:“5号深夜后,我被带到一个新的陌生场所,他们才出示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要求我在决定书上签字。对此,我坚决拒绝,进了拘留所。” 刘萍认为,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硬伤在于身份证号码的错误。“打印好了的处罚书上,我身份证号码错了8个数字。如果是我闹事后才抓我,应当查清楚我的身份证号码。由此可见,这处罚书是早就为我预备好了的。”
在刘萍出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上,原先打印的身份证号码的确被手写改了8个数字,并且加盖了专用章。另外,打印好的证人李建军的名字也被手写改成“李海军”。
被告
我们是依法办案
“只有祖居户才享有这样的赔偿条件,你是近几年转来的,无法享有两百万和两套住房的赔偿。”作为被告的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明确表示。同时,被告表示,在明确告知街道办主任到区里开会了,仍然把患病的母亲带到街道,披上军大衣,不愿离去,严重影响了街道的正常办公。
刘萍坚决不认同:“我没有说两百万和房屋,只是街道领导说可以变通赔偿条件,让我自己提出的。并且我是应约不是信访,父母是担心我在街道的安全才来看我的,不是我安排他们的。更可气的是,警察在报案前就介入了此事,报案竟在出警后。”
对此,被告方表示:“刘萍在办公室大吵大闹才会行政拘留的,我们有法可依,我们的证据也是具有合法性,客观性,关联性的。录像中刘萍用电话和父亲通话也明显看出是她遥控父母在街道留宿不愿离去。对于原告所说的时间差异是因为口头报案和记录是有时间差的。可能不了解我们办案的程序,刘萍的拒绝签字也算被告知,是可以口头传唤的。”
该案未作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