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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人家撞成了植物人 肇事司机还不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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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人家撞成了植物人 肇事司机还不赔钱?

李玥玥 实习生 席阳 记者 雷强
 

星报讯 今年35岁的韩芳原本能歌善舞,因为遭遇一起酒后驾车的事故而成了植物人,她的丈夫也离她而去。然而,法院判决肇事者赔偿的112万元,却没有兑现。目前,该案已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2009年4月3日,韩芳乘坐施师傅驾驶的出租车出行,途中与迎面驶来、闯红灯的一辆轿车撞在一起。事后,韩芳昏迷了5个多月,醒来时,由于脑部严重受创成为一名植物人。据悉,这起事故的肇事司机贾某于次日投案时,体内酒精浓度仍然超标。

2009年8月,在此次事故中负全责的贾某被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事故发生后,因肇事者贾某分文没有赔偿,韩芳的父母将贾某等相关责任人告上法庭。今年3月12日,合肥包河区法院经审理此案后作出判决:韩芳应获赔112万元,其中,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11.5万元赔偿,其余100万余元由贾某承担。由于贾某的赔偿态度不积极,经韩芳父母申请,包河区法院已启动强制执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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