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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必须10月底前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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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昨日报道50处重大火灾隐患上省府“黑名单”,省消防总队要求:
隐患必须10月底前整改到位

王利祥 记者 鲁龙飞
 

昨日,记者从省消防总队处获悉,自今年5月省政府公布的全省50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作为今年重大督促对象以来,截至7月2日,已有13家单位的整治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50处重大火灾隐患已有13处整改到位

据省消防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5月份,经省相关部门检查确定,新鸿安商城(合肥)、九州商业大厦(淮北市)等全省50家单位,由于存在重大火灾安全隐患,被纳入省政府挂牌督办行列,并要求限期整改。(本报昨日报道)截止到7月2日,全省已经有13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整改工作已经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其中,泗州商业接待中心(宿州市)、棕南海温泉浴场(六安市)等13家重大隐患单位已按要求整改完毕;剩下的37家隐患单位也正在按照整改要求,积极筹措资金,添置更换完善消防设施,并保证在今年10月底整改完毕。

记者了解到,2009年省政府重点督办了50处重大火灾隐患,带动市、县两级政府挂账督办重大火灾隐患,158处重大火灾隐患得以消除,效果明显。

“预期不能消除隐患的将临时查封”

昨日下午,记者采访了省消防总队指导处处长沈传清,他向记者详细介绍了50处重大火灾隐患的落实情况。

记者: 省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能否如期完成,你认为关键在哪里?

沈传清:关键在于整改责任能否真正落实。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往往涉及到多个行业部门,只有政府有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协作,重大火灾隐患不是不可以解决的难题。其次,隐患单位的主体责任能否落实。单位作为火灾隐患整改的责任主体、只有他们自觉的承担起整改任务,落实整改措施,重大火灾隐患是可以解决的难题。

记者:为全力推进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政府是如何发挥其主导作用的?

沈传清:近年来,为了有效推进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省政府与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等相关单位签订的《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部门、单位和业主的整改责任,要求各整改单位规定时间必须整改完成。

记者:预期没有整改的将如何处理?

沈传清:预期不能及时消除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公安消防机构将依规定对危险地位或者场所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同时也欢迎新闻媒体给予重大火灾隐患整改以更多的舆论监督。

王利祥 记者 鲁龙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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