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默认“黑头车”营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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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样交纳法定税费却得不到合法名分
临泉默认“黑头车”营运?

王林 记者 李尚辉
 

星报讯 近日,临泉县59辆出租车代表向本报投诉称,2004年,根据县交通局的宣传精神,他们购置了出租车跑营运,并按时交纳各项法定税费。时至今日,他们的营运证却一直没有办下来。虽然政府部门默认他们正常营运,可是他们心里还是没有底,不知道何日才能摘掉“黑头车”的帽子。

据一位张姓出租车代表介绍,他们是下岗职工,2004年根据县交通局的宣传精神,他们以挂出租车公司户的方式购买了59辆出租车。2004年11月中旬,临泉县政府召开有关部门协调会,同意增加200辆出租车营运证指标,但并没有把这59辆出租车列入指标内。为此,他们多次向县交通局和县政府反映,要求解决59辆出租车的营运证,但至今没有结果。现在,他们仍只能在县城内营运,不能出城。

记者看到临泉县交通局长张立2008年9月5日签发的(临交2008第204号)《关于对临泉县三家要求办理营运手续信访案件处理意见的报告》上显示:由于城区面积扩大和城区人口的急剧增加,出租车数量不能满足市场需求,为了解决这59辆出租车的营运证,县交通局几次向县政府打了报告,请求县政府解决这59辆出租车营运证的遗留问题。

临泉县交通局运管所高所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因为这59辆出租车的营运证问题,交通局给县政府打了几次报告,为了避开矛盾,县政府同意这59辆出租车可以一直营运,不会把他们列入打击的“非法营运”名单。高所长表示,如果县政府批复了,他们一上午时间就可以把营运证办好。

令59辆出租车司机担忧的是,虽然现在政府同意他们营运,但是如果以后换领导了,一旦把他们列入“非法营运”的打击对象,到时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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