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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招办负责人“五招”教考生填志愿
合肥中招办详解今年志愿填报政策
高招艺术类 第一批录取 昨开始投档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0年7月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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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中招办详解今年志愿填报政策
公办高中不得收借读生,未达线考生不能上“择校”
记者 桑红青
 

星报讯 合肥一中、六中、八中三校联招能否在三校间调整?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录取有没有最低分数线?合肥市中考志愿填报今天是最后一天,中招办昨日就细节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合肥一中等三校联招必须参加均衡派位

合肥市中招办提醒,录取合肥一中、六中、八中联合招生的考生必须参加3校均衡派位,均衡派位后也不能在3校之间调整。联招考生除已按规定标准和程序提前录取的科技、体育、艺术类特长生外,其他均须按照统招生、指标到校生和择校生3种录取类型分别由电脑均衡派位。

公办高中不得收“同城借读”学生

依照规定,合肥市各级各类公办普通高中2006年起一律不得接受同城借读的学生(含三县),对违规接收同城借读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今年该市继续执行这一政策,公办普通高中不得接受“同城借读”学生。

未达线考生不能上“择校”

今年该市公办普通高中继续招收适量择校生。择校生单列计划、单设志愿,考生统一填报志愿,由市中招办统一组织录取。该市中招办按照招生学校择校生计划数,根据报考择校生志愿考生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使用计算机统一择优录取,并划定择校生录取最低分数线。未达到录取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能以择校生的名义到相关招生学校就读。

擅自扩大招生一律不建高中学籍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由市中招办统一负责进行。任何学校或个人无权擅自招生,不得为其他学校挂靠学籍,也不得将招来的学生学籍挂靠在其他学校。根据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凡擅自扩大招生计划,或自行录取未达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一律不能建立普通高中学籍,不能发放普通高中毕业证书。

指标到校生可以在线下20分录取

合肥市中招办在进行省示范高中录取时,首先根据市区统招生计划,录取报考该省示范高中市区统招生,切定统招生录取分数线,然后分初中学校录取指标到校生;如指标未完成则调回为该省示范高中市区统招生计划,重新录取市区统招生并确定新的统招生录取分数线。电脑多次运算,直至计划全部完成。指标到校生录取最低分数线为所报考的省示范高中统招生录取分数线下20分。

部分学校第一志愿录满不招二志愿考生

普通高中录取是以招生学校为单位分批次、按志愿顺序择优录取的。2个志愿不分统招生、择校生志愿的部分招生学校,首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如在第一志愿已经完成招生计划的,不再录取第二志愿的考生。2个志愿不分统招生、择校生志愿的招生学校是:第二批次合肥168中学、中科大附中;第三批次部分共建班、外语班;第四、五批次民办高中、高校附中以及艺术、体育特色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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