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名“一把手”亲抓政务公开
2010年6月3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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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仍有问题 合肥已成立副市长带队工作小组
25名“一把手”亲抓政务公开

孙宏霞 记者 俞宝强
 

昨天,记者在合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上了解到,近年来,合肥市从易于发生腐败现象的领域、部位、环节入手,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目前,合肥市政务公开工作仍存在着不少问题。

问题一 公开评议制度覆盖面小

今年6月,合肥市规定市卫生局、建委、环保局、城市管理局4个试点单位,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要接受群众公开评议。截至目前,合肥共有50个行政处罚案件接受了公议团的评议,其中有8个案件根据公众意见进行了调整。

合肥市群众公开评议制度,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取得很好的效果。但是由于试点只有4个,还未完全覆盖所有单位,加上本身不少单位领导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不够,使得有的单位没有成立政务公开的工作机构,有的单位、部门虽然成立了机构,但没有专人从事这项工作。

“还有一部分单位只是把政务公开工作看作是一项事务性工作、一个阶段性任务。”合肥市监察局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部分干部认为政务公开是监察局抓的,是“有权”部门的事,本单位不重要,没有必要投入很大精力搞政务公开。

问题二 政务公开形式和内容不规范

目前,合肥的县区政府已普遍设立了政务公开栏,县级以上政府定期发布政府公报。但是,涉及权力运作核心部分“人、财、物”调配处理重要过程的政务公开,许多单位还没有完全自觉主动地开展。

在此问题上,有的应当事前公开的内容变成了事后公开。有的缺少动态内容,失去了公开的意义。有的单位,政务公开内容不规范,该公开的不公开,该全部公开的部分公开,该及时公开的延迟公开。

记者在会议上获悉,合肥市市级政府和部门都已全部利用合适的方式和途径公开政务信息。与此相对应的是,县区政府的政务公开还处于低层次和起步阶段。

问题三 主管部门设置不合理

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各级政府办公厅(室)或者政府确定的其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察机关负责对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从合肥市现状来看,除包河区外,市和各县区政务公开办都设在监察部门,监察机关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针对这一问题,合肥市建立健全了以常务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厅主任、市监察局局长为副组长,市政府25个相关职能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将市政务公开办公室设在市纪委监察局纠风室,负责全市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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