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发行不能成为脱缰野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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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发行不能成为脱缰野马
不应该脱离股市现状和二级市场 必须责、权、利统一
 

随着新股发行重启一周年这一日子的到来,新股发行制度后续改革措施何时推出越来越受到市场的关注。据报道,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管理层对新股发行制度改革下一阶段的改革思路与措施仍在研究过程中,何时正式启动还没有时间表。从此前证监会有关负责人在不同场所的讲话来看,新股发行市场化的大方向不会改变,尤其是新股定价进一步市场化的做法不会改变。

从过去一年来的新股市场化发行情况来看,新股定价市场化的做法暴露出严重的问题。新股市场化发行沦为了高价发行、高市盈率发行、高超募发行的“三高”发行,成了发行人“圈钱”的工具。这种市场化发行的后果与国际市场上通行的市场化发行结果完全背道而驰,受到广大投资者的广泛诟病。因此,研究下一阶段的改革思路与措施,有必要探讨目前新股市场化发行沦为“三高”发行的原因所在,对症下药,真正解决新股发行制度中所存在的问题。

首先,市场化发行不应该脱离中国股市的发展现状。中国股市目前还不是一个成熟的市场,还只是一个投机市场。中国股市各方面的制度都还不完善,中国股市还缺少市场化发股的土壤。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市场化发行只能是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的一个试点。

其次,市场化发行不应该完全脱离中国股市的二级市场。从过去一年的新股发行来看,市场化发行完全把二级市场踩在了脚下,演变成一种投机性发行、赌博化发行。最明显的就是新股发行的市盈率远远超过了二级市场的市盈率水平。在二级市场的市盈率水平只有二十几倍的情况下,大盘股的发行市盈率却达到了五十几倍,中小板新股的发行市盈率达到了70~80倍,创业板的市盈率更是达到了126倍。市场化发行完全脱离了二级市场,这无疑是对市场化发行的极大讽刺。

其三,市场化发行必须是责、权、利的统一。发行人可以享受市场化发行带来的巨额融资,但也应该承担与此相对应的责任。至少发行人给予投资者的回报要与发行人的高价发行相匹配。

所以,不论下一步新股发行制度改革走向何方,在市场化发行大方向不变的情况下,新股发行不能以市场化之名成为脱缰野马,而必须从上述三方面予以制约。

皮海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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