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买卖房产,签阴阳合同,就能避税?其实这样未必能省钱,还可能因此付出巨大的代价。6月25日,合肥市房管局给所有的二手房买卖双方“提个醒”,如果一旦发现签了“阴阳合同”,买房人再卖该房产时,其营业税、土地增值税等税额,可能是此次税额的2~3倍。
所谓“阴阳合同”,是指在二手房交易中,向主管行政机关登记时用一张合同,报一个价格;双方另签一份合同,写明实际交易价格。在二手房(存量房)交易过程中,个别房地产中介人员(经纪人),误导买卖当事人签订阴阳合同,本以为可以少缴税费,但是危害极大,合肥市房地产局租赁处相关人士介绍。
上述人士向记者阐述了其三大危害:首先,签订“阴阳合同”,规避了国家税费,即违反了契税、营业税等税收征管的法律规定,一经查实,将负法律责任;其次,买房人按照《存量房买卖合同》的约定,不支付本合同以外的房价款,这类民事纠纷会让卖房人特别被动,问题很难解决;最后,买房人再卖该房地产时,其营业税、土地增值税等税基更高,税额可能是此次税额的2~3倍。
同时,合肥市已明确规定,一旦发现房地产经纪机构或经纪人规避税费,将停业7日至30日,并且向社会公示,甚至曝光,记入诚信档案,并且将违法违规行为告知公安、税务等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