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一个曾因犯罪被判11年半徒刑的囚犯,在服刑10年后却恶行难改,殴打犯人,辱骂威胁监管干部,多次破坏监管秩序,结果旧刑即满又添新罪。
李杰是淮南市谢家集区蔡家岗镇新中村农民。2001年4月19日,因犯抢劫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被怀远县人民法院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1年零6个月,随后投入到宿州监狱服刑。2009年10月31日上午11时许,李杰在监区车间劳动时,因生产中的琐事殴打服刑犯孙某,值班民警蔡某赶到制止,李恼羞成怒并威胁民警。监区按规定对其进行隔离控制时,李拒不配合,叫骂不停,还对狱政科副科长刘某说,“我还有一年多就刑满了,等我出去了杀你全家。”
法院审理认为,李杰犯破坏监管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与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1年4个月零7天,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2000元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零4个月,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