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州日报》报道 前日,广州市交委原主任、越秀集团原董事长、总经理区秉昌涉嫌受贿一案,在广州中院进行补充开庭。据悉,在上一次庭审结束后,区秉昌的妻子为其退赃81万余元。
当日控方补充出示几份新证据,包括行贿人邓某妻子的证言,以及区秉昌亲属为其退赃的情况说明等。庭审结束前,法官提醒区秉昌:“你在上一次庭审对于大部分指控事实都不承认,如果你在庭上翻供,是不能认定为自首的。你这次有没有什么说法要改变的?”在得到否定回答后,法官再问他:“你家属退赃81万多,你是否承认?”区秉昌的辩护律师表示,这81万是退还的装修费。法官当即表示,装修费只是48万余元。区秉昌说:“我不知道,钱是我妻子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