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渐成涉毒“生力军”
2010年6月2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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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调研指出省城毒品犯罪主要成因及特点
未成年人渐成涉毒“生力军”

邢亭 胡明艳 实习生 席阳 记者 雷强
 

6月26日,是“国际禁毒日”,今年的主题是:依法禁毒,构建和谐。日前,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毒品犯罪的特点和成因进行调研。调研报告显示,省城的毒品犯罪案件数量呈逐年上升的态势,而高额利润成为毒品犯罪屡禁不止的主要原因。            

特点

毒品案件数量逐年上升

昨日,记者从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在调研中,法院发现毒品犯罪中,除被告人文化程度低、涉案罪名单一等特点外,还呈现出了新的特点,并且毒品犯罪案件数量呈逐年上升的态势。如合肥地区两级法院2008年审结76件,2009年审结122件,2010年上半年审结71件。

毒品种类更新快、数量大

同时,调研报告指出,目前毒品种类更新快,呈现多样化趋势,且毒品数量大。传统毒品主要是鸦片、海洛因。近年来,在法院审理的毒品案件中又涉及到许多新类型的毒品,其特点是隐蔽性强、携带方便、易服食,如冰毒(甲基苯丙胺)、K粉(氯胺酮)、麻果、摇头丸、大麻、三唑仑、尼美西泮等。贩卖毒品的数量亦呈逐年上升的态势。

女性及未成年人渐成“生力军”

据合肥中院法官介绍,毒品犯罪群体由无业人员向有职业的社会阶层扩散,且女性和未成年人在毒品犯罪中占一定的比例。女性参与毒品犯罪及吸毒人员的低龄化是近年来的一大特点。

而高额的毒品消费,又让女性和未成年人由毒品犯罪的受害者演变为毒品犯罪的实施者。2009年市中院受理毒品案件中女性17人,占毒品犯罪人数的14%,无业人员98人,占当年毒品犯罪人数的82%。

贩毒、运毒手段更加隐蔽

毒品犯罪分子犯罪手段更加隐蔽化,交易方式多元化。从犯罪手段来看,手机、电脑等高科技产品成了犯罪分子不可缺少的工具,利用手机发短信、QQ上网聊天成为大多数毒品犯罪分子实施毒品犯罪的主要行为方式。

另外,利用汽车运输贩卖毒品成了毒品犯罪分子的主要犯罪手段。从交易方式来看,除了面对面的交易外,部分毒品犯罪分子还利用邮政快递的方式实施毒品犯罪。

成因

高额利润促使铤而走险

合肥市毒品主要来自广东、四川、湖北等地。高额回报的诱惑促使一些人铤而走险,大量地进行着走私、运输、贩卖毒品活动。根据毒瘾大小调查分析,初吸人员一般每日对海洛因的需求量为0.1克,吸食一个月后,因毒瘾增大,每日一般需0.3克,吸食一年后每日至少需要0.5克。毒品需求量按每人日均0.3克测算,合肥市海洛因的交易量可能在1500克。

娱乐场所成犯罪温床

酒店宾馆、娱乐场所历来是毒品犯罪活动的温床,加之部分经营者管理不善,甚至对贩毒活动默许、纵容、保护,这就为毒品犯罪提供了便利。根据法院审理案件的情况来看,合肥市的一些宾馆、酒吧,经常成为贩毒交易的场所,是毒品犯罪的高发地。

对毒品认识有误成诱因

据合肥中院相关负责人介绍,随着制毒工艺的发展,毒品的类型日趋多样化,新型毒品层出不穷。同时新型毒品的滥用多发生在娱乐场所,又被称之为“俱乐部毒品”、“休闲毒品”,短期吸食一般不会产生严重的生理依赖。从法院审理的案件来看,多数被告人由于对毒品认识有误加入吸毒行列,并逐步走上了以贩养吸的犯罪道路。

法律意识淡薄难抵诱惑

据了解,参与毒品犯罪的人绝大多数是农民或是城镇无业人员,家庭生活困难,文化程度低,受教育少,法律意识淡薄,往往难以抗拒他人的诱惑,见有利可图,便盲目参与其中。

加之毒品犯罪的非暴力性特点,很多贩毒人员认为自己只是向吸毒者提供了他们所需要的毒品,并没有伤害到其他无辜,减轻了他们的罪恶感。这一点在女性毒品犯罪分子中表现尤为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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