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方日报》报道 先后39次挪用手下3家公司的公款共计人民币5792万元,去澳门豪赌和偿还自己的私人债务,在法庭受审时还声称这是为了“以小博大”给员工发工资。广州市外轮供应有限公司原董事长肖先敏挪用公款一案,前天在广州中院宣判,肖先敏获判有期徒刑15年,并继续追缴5760余万元没有归还的案款。
挪用5792万元公款
1998年至2009年间,肖先敏担任大型国有企业广州市外轮供应有限公司董事长,以及广州市外轮物资有限公司(国有联营)、广州市碧源净水设备有限公司(合伙)总经理和董事长。
据起诉书指控,在此期间,肖先敏利用负责3家公司全面工作的职务便利,先后39次挪用3家公司、及由广州市外轮物资公司代转的其他公司的公款,共计人民币5792万元,用于偿还其在澳门赌博所欠的赌债,以及用于其任负责人的3家公司的经营和偿还其个人的债务。至案发时尚有5760余万元未归还。在庭审中,肖先敏对罪行供认不讳。自我脱罪称,早期将公款用于六合彩赌博,是为了给员工发工资。
辩称曾赢钱挽救公司
肖先敏说,1998年自己任董事长时,公司千疮百孔、面临没顶之灾,自己是临危受命。面对公司亏损,他有意挪用公款赌六合彩,以填补公司债务。1999年,他用公司给的1.6万元年终奖金在澳门赌博,赢了20多万元,后这笔钱被用于给员工发工资。随后,他更加默许属下挪用公款用于六合彩赌博,希望“以小博大”扭转经营困局。此后,他在澳门赌场赢得2000多万元,偿还公司1600多万元港币债务及买进300多万元净水机零件。2000年春节后,肖先敏“手气”急转直下,赢来的钱都输了出去,为能借钱翻本,肖先敏以公司名义向合作单位借款偿债。
前日,广州市中院当庭作出判决,鉴于其具有自首情节,酌情从轻处罚15年徒刑,并继续追缴剩余赃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