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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户住院不再交门槛费 可申请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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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民政等部门发出通知,在定点医疗机构
五保户住院不再交门槛费 可申请救助

记者 赵莉
 

星报讯 五保户无儿无女,也没有固定的收入来源,一旦生病,如果因交不起住院门槛费而无法住院,可能就因此延误了救治。记者从合肥市民政部门获悉,针对五保老人就医难,近日民政部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发出通知,对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五保户医疗费救助做出了具体规定。

两部门联合发出的通知中要求,五保户在合肥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或特殊病门诊就医一律不设置起付标准,即不设门槛费。

通知还规定,五保户在一个结算年度内(每年的10月1日至次年9月30日)住院或特殊病门诊的医疗费用在1.2万元以下(含1.2万元)的,除医保基金支付外,其余个人承担部分可以申请救助。各区民政部门负责先行垫付五保户的该救助费用。垫付部分的费用将于每年的10月后,凭上一个结算年度的医疗费用发票、出院小结和医疗费明细单等材料,统一报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由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因此,五保人员在申请救助时,应注意保留出院小结、医疗费明细单等单据。

据悉,该规定已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执行。在此,提醒广大五保人员注意,从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9月31日之间发生的医疗费用救助,将按一个结算年度比照该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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