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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类学生享受同等入学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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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教育局提醒初中入学报名者:
四类学生享受同等入学政策

记者 桑红青
 

星报讯 昨天是合肥市小学毕业生升初中报名的第一天。记者在部分报名现场获悉,今年仍出现不少家长对报名政策不熟悉的情况,尤其是对一些特殊类学生入学政策仍不够了解。

户籍限定:入学时坚持“两个统一”

依照规定,今年合肥市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实行“两个统一”的原则,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址一致。

对婚后无住房一直随父母或岳父母三代同住的家庭,其第三代适龄儿童少年中可照顾一名在实际居住地学区入学。因其他情况造成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须在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

报名材料:必须带齐“五证”才能报名

依照规定,符合条件的学生且在所在区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由各小学带已核过的毕业生登记表、学籍卡,于6月21~25日到各区招生办办理集体报名手续。

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必须带齐“五证”才能报名: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2、户口簿;3、房产证;4、小学完成证书;一张一寸近期半身脱帽照片。

外地就学:可回所在区集体办理报名手续

在外区、外地读书且符合“两个统一”原则的小学毕业生,愿意回户籍所在区升学的,须持毕业学校证明、小学学籍档案、房产证、户口簿等“四证”和1张一寸免冠照片,在指定时间到各区招生办办理报名手续。补报名时间为7月3日~4日。

特殊政策:四类学生享受同等入学政策

依照今年合肥市中小学招生方案,适龄儿童少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凭相关证明材料,与本行政区适龄儿童少年享受同等义务教育入学政策。1、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中一方户口不在该市市区,适龄儿童少年户口随另一方在本行政区内并实际居住;2、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离异,其子女户籍随法定监护人在本行政区内并实际居住;3、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均为现役军人(含武警)或公派出国人员,其子女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行政区内并实际居住;4、在合肥市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子女,在本行政区内实际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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