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海法治报》报道 一个才华横溢、前途无量的科研单位所长,包养一个风情万种的离婚少妇。慑于这位“大姐大”的“威严”,他被迫接受她提出的“每年上交50万元”供其挥霍享用的荒唐要求。为了完成“指标”,所长此后5年里疯狂索贿受贿。
现年55岁的杨天亮出生于山东莱阳,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到一家央企在上海的办事处工作,两年后进入一家科研单位。2000年,他被提拔为所长。2002年,杨天亮在一次朋友聚会中,邂逅刚离婚的朱丽萍。时年25岁的朱丽萍有一种成熟妩媚的少妇美。杨天亮对她一见倾心,开始频频约她出去。2003年5月,两人商量好从此以兄妹相称,“光明正大”地走到一起。杨天亮也终于得到自己朝思暮想的人儿。
刚开始,杨天亮从自己每月灰色收入里给她拿1.5万元,可朱丽萍的花销越来越大。2005年9月,朱丽萍在一次缠绵后说:“哥哥,每个月都向你要钱真是太麻烦了,好像我们在做交易似的,干脆你一年给我50万得了。”杨天亮一听,惊出一身冷汗。他心存惊惧的念头,便开始慢慢疏远她。然而,朱丽萍怎肯这么轻易放过他?一番软硬兼施后,杨天亮只好应承下来。
朱丽萍每年50万元的“指标”悬在头顶,杨天亮开始煞费苦心的筹款历程。常常是“孝敬”他的人前脚刚走,他后脚就连忙把钱分文不少地送到朱丽萍的住处。
据检察机关查证,从2003年至2010年1月案发之日的7年间,杨天亮共向5个老板或公司索贿受贿款物合计191万余元,另外还有25万是收了人家的钱还没来得及为别人办理减税。其中,杨天亮给朱丽萍款物合计就达200万元。日前,杨天亮涉嫌受贿罪被批准逮捕。(文中人物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