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1528件2014人,其中五万元以上大案1108件,百万元以上特大案件70件”,昨日,记者从省检察院召开的举报宣传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去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查处县处级以上干部要案136人(厅级干部10人),大案、要案分别占贪污贿赂案件立案数的近72.5%和6.8%。
实习生 席阳 记者 雷强
2014人涉贪污贿赂
“2009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836件2428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1528件2014人,渎职侵权案件308件414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3173万元。”
据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刘铁流介绍,去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1528件2014人,其中五万元以上大案1108件,百万元以上特大案件70件,县处级以上干部要案136人(厅级干部10人),大案、要案分别占贪污贿赂案件立案数的近72.5%和6.8%。
省、市两级检察院先后查办了蚌埠市政协原副主席徐社新、宣城市原副市长严敏、阜阳市政法委原书记王伟、滁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张松坚、马鞍山市原副市长吕金宝等一批担任要职的领导干部贪污贿赂要案。合肥市检察院查办的该市庐阳区海棠街道藕塘社区原党支部书记刘怀寅受贿760万元案,凤台县检察院查办的该县尚塘粮油分公司原经理关恒俊伙同他人贪污国家粮款100万元案,阜南县检察院查办的该县天食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原经理史国全挪用公款1490余万元案等一系列特大案件,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反响。
379名举报有功人员受奖励
“依法受理群众举报,切实查清事实,确保人民群众的控告权、举报权,是检察机关应尽的职责。去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对符合初查条件的5580件举报线索及时进行了初查,对符合立案条件的1836件案件依法予以立案侦查。坚持举报线索定期清理制度,坚决防止举报线索积压。”
据介绍,省检察院对2006至2008年各级举报中心受理待查的举报线索进行了集中清理,重点对2007年以来省院领导接待的207件举报、控告以及2007至2009年省院受理的208件重要举报线索的分流情况进行了专项清查,逐件提出处理意见,加快了案件线索的办理进度。
同时,全面推行举报奖励制度。去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奖励举报有功人员379人,奖励金额近19万元。省院和一些市院还对一些在案件侦破中有重大贡献的举报人给予了重奖。坚持实名举报逐一答复制度,去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向3712名实名举报人反馈了举报线索查处结果。严格执行举报保密制度,依法严厉查处打击报复举报人案件,坚决维护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消除了举报人的后顾之忧。
214名执法、司法人员被查处
“针对渎职侵权犯罪发现难、取证难、处理难的实际,主动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的联系协作,健全案件线索移送机制,推进侦查一体化建设,查办渎职侵权犯罪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刘铁流表示,去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308件414人,其中重特大案件103件。其中,如铜陵市检察院查办了铜陵县金桥工业园原副主任董卫平在担任顺安镇副镇长期间,规避法律,帮助某企业非法征用土地,造成国有资产流失1800万元的滥用职权案;马鞍山市检察院查办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原副局长罗耕宽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核准登记后的马鞍山市宝马炉料加工厂假借民政福利企业名义享受国家退税政策,造成国家财产损失500多万元的滥用职权案等。
全省检察机关还积极介入重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严肃查处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去年以来共查办此类案件55件72人。如凤阳“6.21”特大爆炸事故发生后,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及时介入,滁州市检察机关立案查办了葛洪标等6名公安人员和程景阳等两名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案。
与此同时,检察机关突出查办执法、司法不公背后的渎职侵权案件。立案侦查执法、司法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等犯罪182件214人。如定远县院查办了该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原副大队长王贵兵等6人以殴打等手段逼取口供,造成犯罪嫌疑人死亡的刑讯逼供案;滁州市检察机关查办了该市中级法院执行局原副局长王勇、邓凡伟、审判员孙广斌、琅琊区法院原执行局局长姜大海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案等。
工程建设领域500多“蛀虫”被捉
“去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积极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共立案侦查土地出让、规划审批、招标投标、质量监管等工程建设过程中贪污贿赂犯罪449件518人,渎职犯罪63件75人。”
据介绍,在建设工程领域,包括马鞍山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王海风、巢湖市房地产管理局原局长戴祥业等人在内的一批官员在去年相继落马。
同时,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发生在医药购销、资源开发、出版发行、产权交易等领域的商业贿赂犯罪756件817人。如合肥市检察机关查办了合肥市招投标中心七位评标专家利用“长江中路人行道自动扶手电梯”等13个电梯采购项目招投标之机收受贿赂的窝案串案等。同时,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危害土地资源、森林资源、矿产资源等渎职犯罪87件106人。如宁国市检察院查办了市国土资源局矿产管理科原科长张玉海违法发放采矿许可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的滥用职权案等。还立案侦查发生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农惠农资金管理等领域和环节的涉农贪污贿赂犯罪658件936人,渎职侵权犯罪57件66人。如阜阳市颍东区检察院查办了该区袁寨镇范沟村原党支部副书记余锦才等人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报冒领手段共同侵吞淮北大堤加固工程征地补偿款68万元的贪污窝案等。
检察机关年接举报13000余件
“举报制度是检察机关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有效形式,是检察机关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同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作斗争的一项重要制度。依法开展举报工作对于保障公民依法行使公民权利和民主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据介绍,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推动举报工作深入开展。据统计,2009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举报线索13718件,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8043件,其中贪污贿赂案件线索6456件,渎职侵权案件线索1265件。各类举报线索共涉及被举报人8208人,其中党政机关工作人员2045人,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680人,司法机关工作人员905人,其他依法从事公务人员2578人。全省检察机关共审查处理各类举报线索13709件,占受理总数的99.9%。
目前,全省大部分地方举报线索同比上升,今年5月份全省举报线索同比上升8.8%。2009年以来,全省各级院检察长共接待群众来访4610次,批办举报线索2852件,一大批社会广泛关注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得到有力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