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以帮助上名牌大学为幌子诈骗10名高考落榜生家长钱财118万余元,昨日上午,这起备受社会关注的亳州市首例高考招生诈骗案公开宣判,亳州市谯城区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翟申宝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0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判处被告人徐粮有期徒刑七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1万元;判处被告人王福印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2007年7月至2008年7月间,翟申宝在某媒体刊登高校招生信息广告,谎称能让未达到高考本科分数线的学生到全日制统招本科大学学习。10月份,李甲和丁乙高考落榜,二考生的父亲找到徐粮。徐经与翟申宝联系后,许诺能让李甲、丁乙上统招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为此二考生家长每人付给徐粮9万元。徐粮将收取的18万元付给翟申宝15.5万元,自留2.5万元。翟申宝与被告人王福印联系后,付给王9万元,让王将这两位学生送入江西九江学院学习。
同年10月份,翟申宝和徐粮将李甲和丁乙作为旁听生安排在江西省九江学院的本科班学习,并称暂时先上课。李、丁二人在九江学院旁听一年后仍然不能转成正规生,要求徐粮退钱。徐粮无奈之下分别退还每人1.25万元。后江西省九江学院出具证明:2007年未曾招录过上述两名学生。
2008年7月,刘某某高考落榜,其父刘某看到翟申宝在媒体上刊登的高考招生信息后,便找到翟咨询此事。翟许诺能让刘某某上全日制统招的华中师范大学本科,翟申宝先后四次收取刘某人民币14.4万元作为办理其子上学的费用。2008年10月份,翟申宝将刘某某安排在华中师范大学校外的一个私人学生公寓内等待。华中师范大学后出具证明:2008级未曾招录过刘某某。
同年7月,李某某等7人高考落榜。该7名考生家长或通过熟人介绍,或根据媒体上刊登的高考招生信息,分别找到翟申宝、徐粮咨询此事。二人许诺能帮上述考生上华中师范大学、武汉大学等,获取了考生家长的信任。7名考生家长共向二人交有关费用84.715万元。同年10月,二人将7名学生安排到华中师范大学学生公寓、大学生就业促进工程武汉实训管理中心等处逗留、学习。后华中师范大学、武汉大学分别出具证明:未招录过上述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