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手头吃紧,盗窃其同事未遂。为逃脱,持板砖将同事砸伤。日前,岳某某被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罚金1000元。
今年4月17日8时许,岳某某持砖块进入合肥市骆岗机场停车场管理员集体宿舍,乘同事汪某熟睡之机,窃取汪现金300元及香烟一包。后被汪某发现,岳某某持砖将汪某的头部砸伤后携款逃跑。据了解,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岳某某的亲属已代为向汪某退还被盗款项300元及被盗香烟一包,并赔偿汪某经济损失10000元,取得了汪某的谅解。
法院认为,岳某某在实施盗窃过程中,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应以抢劫定罪处罚。但因岳某某后来自首,又积极向汪某退还了被盗的赃款、赃物,并赔偿了汪某的经济损失,因此决定对岳某某减轻处罚。